更新時間:2025-11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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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N EN 16165 Annex B Shod ramp test
B.3.2 測試人員的驗證
驗證過程使用三種標準表面,n = St-I, St-II 和 St-IIIA。這些表面的打滑角度 (α) 在表 B.1 中給出,并規定為三種標準表面的打滑角度 αS-S-I, αS-S-II 和 αS-S-IIIA [7]。
在同一天,但在測試被測表面之前,每位測試人員 j 應在每種標準表面 (n = St-I, St-II 和 St-IIIA) 上各行走三次(參見 B.4),并應確定平均驗證 (V) 值 αV,St-I,j; αV,St-II,j 和 αV,St-IIIA,j。
測試前,每個個體的差異應按照公式 (B.1) 計算:
Δαn,j = αS,n - αV,n,j
(B.1)
其中 n = St-I, St-II 和 St-IIIA
得到
ΔαSt-I,j; ΔαSt-II,j 和 ΔαSt-IIIA,j。
每個個體的差異都應小于表 B.1 中給出的相應臨界差異 CrD95,即公式 (B.2):
|Δαn,j| ≤ CrD95
(B.2)
如果其中一個絕對值大于臨界差異,則該名測試人員當天應被排除在測試之外,并由另一名測試人員替代。
表 B.1 — 三種標準表面的打滑角度和臨界差異值
標準表面 (n) | 打滑角度 αSn [°] | 臨界差異 CrD95 [°] |
St-I | 8.0 | 3.0 |
St-II | 19.9 | 3.0 |
St-IIIA | 25.7 | 3.0 |
注:臨界差異 CrD95 表示在不同測試地點對同一對象進行測量時測量值的散布,或在同一測試地點重復測量時的偶然偏差。
這三種標準表面的臨界差異 CrD95 是根據 ISO 5725-2 或 ISO 5725-5 中的比較限和重復限,在 95% 的顯著性水平下確定的。
